教学制度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教学制度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关于各类酬金、劳务申报发放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及时完成各种酬金、劳务申报发放工作,保证财务处在受理发放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上卡,节约学校财务运行成本,从201251日起对各类酬金、劳务发放作如下补充规定:

1、校内外人员所有酬金、劳务均通过“苏州大学酬金录入系统”申报发放。受理银行卡开户行为: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酬金发放单需根据不同银行卡类型分别制表申报。

2、在同一个项目经费中发放的酬金、劳务,原则上累计后每月申报一次。

3、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助研津贴、勤工助学津贴等以学号为工号通过酬金录入系统发放,受理银行卡类型为交通银行学子卡,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酬金录入系统申报时间为每周二,每月截止申报时间为当月25日,纸质酬金发放单(审批手续完备)须在申报后三日内送财务处。

Copyright © 苏州大学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All rights reseved
主办单位: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儿科学系 苏ICP备032925 医药卫生信息服务许可证:苏卫网审字第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