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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苏州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麻醉学、妇产科学、眼科学、急诊医学、老年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二、招生范围

根据卫生部要求,为保证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必须在本学科专业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所报考学位的专业中作出成绩,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报名手续与录取

   1、本人所在医院人事部门介绍信。

   2、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正式录取后须查验原件。

   3、《苏州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用A4纸打印)。 

   4、联系电话:0512-6522324165880140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苏州大学校本部博学楼203室医学部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公室,邮编:215006

      报名时间:325530

    5、经资格审核符合要求者,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符合录取要求的,由苏州大学发放临床硕士专业学位入学通知书。

五、培养方式、学位申请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员需修满规定学分,并需完成临床轮训与必修环节,通过临床专业技能考核、学位外语考试、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后可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工作在我校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完成后通过专家评阅、论文答辩,可以向我校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苏州大学相关学位授予条例。

附件:《苏州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苏州大学医学部


              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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