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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拟于2020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研字【20205号)文件精神,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交《学位基本数据表》

请所有拟于2020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下载相应的学位基本数据表(下载地址:http://yjs.suda.edu.cn/8412/list.htm,于313日前将填好的学位基本数据表发送至邮箱:sdeklc@163.com请务必把学科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准确,勿重复提交,上交的电子档命名为“类型_姓名”,例“学术型博士_张三”。

  

二、上交盲审的学位论文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专业型及七年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学位论文盲审采取“双盲”方式,即送审时隐匿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姓名,返回时对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和答辩委员会隐匿评阅人姓名。学位论文印刷请将电子版论文统一发至苏大论文定点印刷厂进行排版,联系QQ2850173198,联系电话:153703258300512-65112569, 65726522

     1.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临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43前,全部博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若因疫情不能正常进行论文预答辩,可采用视频方式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博士学位论文已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未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不予受理。预答辩具体要求请见《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1)第十九条——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视频答辩需录音、录像备查
          
除涉密学位论文外,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由研究生院通过第三方平台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评阅。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46日下午1600将学位论文盲审相关材料提交至儿科临床医学院办公室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待疫情结束后补全纸质材料。提交以下材料:
          
(1) 博士学位论文(提供word版及PDF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3)

 (2)盲审博士自评表(提供PDF电子版,附件4,命名为10285_二级学科码_学号_ZPB.PDF

(3) 盲审博士信息汇总表(提供电子版,附件5

(4)《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附件6,并附发表论文电子版,并请注明该科研成果在学位论文中的所在章节)

 (5)《博士学位申请书》或《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下载地址:http://yjs.suda.edu.cn/8412/list.htm,预答辩部分”填写完成,提供电子版

 (6)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提供电子版,附件7),博士学位论文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为提高检测准确率,在论文定稿之后,论文检测前,研究生应将论文的扉页、致谢、本人发表的综述部分删除。

将上述材料压缩打包(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发至儿科临床医学院办公室邮箱sdeklc@163.com,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将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注意事项: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附件2),凡博士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定等级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有一个不合格至少修改半年,两个及以上不合格至少修改一年,且不得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方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须重新通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至少5人),修改或重新撰写的学位论文原则上须送原盲审专家重新评阅。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专业型及七年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1) 院内评阅

313日中午1200前,所有2020年上半年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修改完成,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提供word版电子版)

2儿科临床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院内评阅书(电子版,见附件8

    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自己的导师指导下,根据院内导师的评阅意见,认真对论文进行修改,并于4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待疫情结束后补全纸质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提供word版及PDF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3

 (2)盲审硕士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9,用于上传论文评审系统)

 (3)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提供电子版,附件7)。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为提高检测准确率,在论文定稿之后,论文检测前,研究生应将论文的扉页、致谢、本人发表的综述部分删除。

将上述材料压缩打包(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同等学力硕士以“同等学力-姓名”命名),发至儿科临床医学院办公室邮箱sdeklc@163.com,凡逾期未交或提交盲审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其学位论文将推迟到下学期再进行盲审。学位论文未经盲审,不得组织答辩。
  
注意事项: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附件2),凡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定等级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应根据盲审专家意见作重大修改或重新撰写(有一个不合格至少修改三个月,两个及以上不合格至少修改半年,且不得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方可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或重新撰写的学位论文原则上须送原盲审专家重新评阅。
三、其他

1、学位论文中“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仅罗列刊物名称、发表年份及作者排名,并请尽量注明该成果在论文中的所在章节。

2、保密论文的审批应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25号,见附件10)执行,密级为“秘密”或“机密”的学位论文属涉密学位论文,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申请“内部”密级的学位论文受理时间为3月份。

如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附件2:《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doc

附件3:学位论文提交说明.docx

附件4:盲审博士自评表.docx

附件5:苏州大学盲审博士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doc

附件7: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docx

附件8:儿科临床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院内评阅书.docx

附件9:苏州大学盲审硕士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10:《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doc

  

                                       儿科临床医学院办公室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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